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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岗律师 李岗律师,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创始发起人之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1991年毕业之初供职于大连市中...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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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冒用他人身份证会如何处罚?

  身份证是个人独一无二的身份证明工具,随着对身份证管理越发严格,很多事必须持有人凭借身份证才得以进行。可身份证被冒用那就是很麻烦的事了,想想被冒用身份证向银行贷款,买房买车,甚至是进行违法的行为的,对于原身份证的持有人将会造成多大的影响。下文大连行政诉讼律师为您详细讲述。

  被冒用身份证的人也不只是只能自认倒霉,毕竟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冒用他人身份证的行为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当然视具体情况处罚也有所不同。

  最常见的就是我们在办理事务的时候,在金融机构或者医疗、电信等单位留下自己的身份证信息,过后却被泄露的情况。

   按照法律的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泄露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其次是在租房或者卖房过程中,身份信息被中介或者是出租人泄露导致被冒用的,居民身份证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处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2、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对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实施下列行为属于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1、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身份证的;

  2、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的;

  3、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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