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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岗律师 李岗律师,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创始发起人之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1991年毕业之初供职于大连市中...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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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李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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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逾期不答复可以怎么办?

  根据《行政复议法》第17条规定,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符合的法律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复议。由此可知,如果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答复的话,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权。

  通常来说,复议申请自复议机关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1条规定,复议机关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法律规定少于60日的除外。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最多不超过30日,并告知当事人。如果行政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的,构成违法,行政不作为行为。

  如果我们在复议当中遇到复议机关逾期不作为行为,我们不能害怕政府,必须要改变这种现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4条规定,我们可以向市政府或者上级市政府相关部门书面要求查处XX不作为违法违纪的报告,一旦查出,应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撤职、开除的政治处分。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2条的规定,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当事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当事人对复议机关不作为不服的,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应对以复议机关为被告。

  对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复议决定的,当时对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应在复议期间60日满后的15日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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