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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岗律师 李岗律师,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创始发起人之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1991年毕业之初供职于大连市中...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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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抵押担保要如何解除?

  导读:买房需要的金额较大,不是谁都能全款买房,所以房屋抵押贷款是不少人买房时的常用方式,但是在贷款还清时不要忘了解除房产抵押担保,否则房子还不能完全属于自己,那么在贷款还清时要如何解除房产抵押担保?下文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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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撤销抵押登记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一)房主可以直接去您所贷款的银行申请还贷款,申请还款时务必带好这种资料证件,包括相关资料、身份证、还月供的卡、银行借款合同,还有就是钱了,具体事项可以咨询银行。

  (二)还完以后银行会给房主开具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证明,银行给房主的房产证上也会盖一个已经还清贷款的章,房主再带上房产证本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到当地的房产部门注销抵押,这个原则上不要收取任何费用,但也有些地方会收取相应的工本费,这是规定允许的。

  (三)还清贷款以后,房产局也会在房产证上盖章,撤销抵押登记。

  二、解除房屋抵押登记基本程序:

  1、进行抵押登记申请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应当先向登记机关进行申请。

  2、登记机关受理申请

  登记机关审查申请人所提交的文件是否真实、齐备,申请文件不符合规定的,不予受理;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则予受理,给该申请编号并给回执,回执注明所收取的文件、受理日期和编号。

  3、登记机关进行审核

  (1)登记机关从房地产登记册查明申请转移登记的房地产权利状况,

  (2)从房地产登记册或电脑记录中查明申请抵押登记的房地产的权利状况后,审查相关文件是否真实、齐全和有效。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1)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抵押记录应包括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物名称、面积、价值、抵押金额和抵押期限等内容。

  (2)预购的房屋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登记机关收费发证

  (1)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按国家或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2)将已加盖房地产抵押专用章的房地产权利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退回抵押当事人(由抵押当事人凭回执、身份证明及交费凭证领取)。

  6、登记机关立卷归档

  登记机关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屋登记的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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