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李岗律师 李岗律师,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创始发起人之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1991年毕业之初供职于大连市中...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岗律师

电话号码:0411-82520611

手机号码:13019489838

邮箱地址:zb_ligang2015@163.com

执业证号:12102199510662928

执业律所: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8号友好大厦611室

征地拆迁

拆迁补偿比例怎么计算?

  一般来说,被纳入拆迁的房屋,拆迁人需要按规定给被拆迁人一定的补偿。不过,实际中,很多人只知道有补偿拿,但是不知道拿多少。实际中,房屋拆迁补偿的计算方式,基本是按照下面的标准来的。下文大连征地拆迁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是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上面公式的第二项的补助费就是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房屋,那么公式第四项的赔偿费就是0。

  因此,如果你按照上面的公式计算出拆迁人给的补偿不对的话,那么你就要及时去找对方谈谈究竟是怎么回事,看看有没有可能出现计算错误什么的。

  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这种时候你不需要过于着急,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护你的权利:

  1、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因为签了会造成违约因此就遭受损失。

  2、你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3、若是去申请行政复议依然没有解决纠纷,那你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手机号码:13019489838

联系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友好路158号友好大厦611室

辽ICP备2021008825号-1 辽公网安备 21020202000345 Copyright © 2017 www.dllilawyer.com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