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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岗律师 李岗律师,辽宁研精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创始发起人之一,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91年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律系,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1991年毕业之初供职于大连市中...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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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怎么处理?

  政府为了城市规划,开发商为了商业规划等,一般看到好的地就会想盘下来,并会给被拆迁地居民的损失进行补偿。确定拆迁补偿时,将根据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协商,而往往被拆迁的一方处于弱势,怎么让地补偿的方案通常由拆迁方提出,所以一旦对拆迁补偿不满意最好是及时采取措施维权。下文大连征地拆迁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实际中,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要按照以下处理:

  首先,先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因为拆迁安置协议属于合同,一旦基于自主的意思签订之后,意味着双方都要受契约的限制,即使事后反悔,到时候可能还得承担违约责任,最终将导致得不偿失的后果。

  所以,既然对拆迁不满意,那么建议现在最好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

   其次,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实践中,如果对政府提出的拆迁补偿不满意,那么可以及时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一般地,要在拆迁补偿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并且,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提出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还可以从中提出自己的主张。

   最后,可以至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般来说,如果是跟开发商因拆迁补偿起纠纷的,那么便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不过,即使是跟政府部门起的纠纷,也可以通过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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